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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铁公司举办《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普及活动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把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坚定的国家意志,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二十大报告,作为治国理政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持续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3月7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集团商学院联合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共同组织了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内容的普及活动。此次到公司进行法治宣讲的是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查院检委会委员二级检查官宋春霞、二级检察官刘鹏、检察官李佳颖。
  宣讲会上,首先由检察官李佳颖结合案例对结婚、《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反家庭暴力法》相关内容作了专业讲解。随后,检察官宋春霞针对离婚与继承关系以及生活中妇女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展开详细阐述。最后,检察官刘鹏从“公益诉讼检察简介”、“妇女权益保障领域诉讼检察相关问题”以及“典型案例”三个方面对妇女权益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做普及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障妇女权益必须上升为国家意志。妇女权益保护水平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内容。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普及活动,对于帮助公司女职工强化道德素养、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女职工运用更为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具有积极影响。